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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去手机店买华为手机,却拿到了丁桥手机!

电子数码

2022-11-06

在湖南长沙,周先生在华为体验店购买了一部华为mate40手机,但当他回到家中手机时,发现买的不是华为手机,而是丁桥手机。周先生怀疑商家欺诈,但体验店销售人员表示,周先生购买手机时,已明确告知是丁桥手机。

11月1日,周先生到华为体验店购买手机。货比三家后,他选择了一款华为mate40手机。周先生问这个手机卖多少钱。

销售人员告诉周先生,手机现在店里活动只要3499元,华为充电器和耳机也有赠送。周先生一听还挺便宜的,立马掏钱买了这个手机。

付款后,周先生高高兴兴地拿着新买的华为手机回家了。使用手机时,周先生发现手机有问题。仔细一看,没想到是丁桥手机。

面对周先生的质疑,销售人员表示,他在将手机卖给周先生时,已经告诉周先生这个手机是丁桥手机。

周先生不认可,说早知道这手机不是华为的,就不买了。

虽然周先生和销售人员持不同意见,但华为体验店经理表示,给顾客带来了不好的消费体验,愿意承担这个责任,并同意给周先生退款。

很多网友表示,华为手机一直是国内最顶级的手机。如果能买到3000多块钱的mate40,那简直就是暴利。难怪周先生知道丁桥手机很生气。

有网友表示,没听说过丁桥手机,但华为的店里有其他手机,确实有以次充好的嫌疑。

我也没用过丁桥手机,专门拿周先生购买的“丁桥M40”和华为mate40对比了一下。除了logo,两款手机完全一样,丁桥M40比华为mate40功能更多,价格更低。

但正如网友所说,在华为体验店购买丁桥手机涉嫌以次充好欺诈。如果真的要在华为门店卖丁桥手机,在展示平台上标注丁桥手机字样吗?

虽然销售人员说让周先生想起了丁桥手机,但是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呢?如果没有证据证明,那么周先生可以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,在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情况下,赔偿消费者一退三损失。

如果有证据证明销售人员确实尽到了提示义务,但周先生是基于重大误解购买了丁桥手机,那么他可以获得退款。

根据《民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,行为人基于重大误解,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民事法律行为。

也就是说,周先生将丁桥手机误认为华为手机,再结合交易环境,周先生很可能是基于重大误解购买了丁桥手机,他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一行为,即要求商家退款。

最后,华为手机卖丁桥手机确实容易引起误会。希望华为体验店做出相应的改变。